电子烟专委会转发《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2026年版)》
电子烟专委会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的《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2026年版)》,明确内销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通过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https://dzyjssp.tobacco.gov.cn/)办理,出口备案通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https://ecig.cn/)办理。
关注理由:须知列明了技术审评的申请条件、办理渠道和时限,企业可据此对照准备申报材料与改造路径。
电子烟专委会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的《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2026年版)》,明确内销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通过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https://dzyjssp.tobacco.gov.cn/)办理,出口备案通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https://ecig.cn/)办理。
关注理由:须知列明了技术审评的申请条件、办理渠道和时限,企业可据此对照准备申报材料与改造路径。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由中国电子商会转载,具体修订内容尚未在摘要中披露。
关注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2026年第2号公告集中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从业者可据此对照现行合规依据的变化。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等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注理由:公告逐条列出7份文件的修订内容,涉及总量管理、核定产能和追溯二维码,从业者可据此对照调整生产与出口安排。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在销电子烟产品送检。检验依据涵盖防填充、防漏液、启动保护、防水、跌落强度、雾化物烟碱、2,3-丁二酮、重金属、砷、释放物烟碱与羰基化合物释放量及雾化物添加剂共12项,判定依据为GB 41700-2022《电子烟》,任一项不符合即判不合格。方案附电子烟产品抽样单及雾化物添加剂检测方法。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印发《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共5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管理,公示期分别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1年、最短1年最长3年。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许可证延续审批中原则上核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非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被评为D级的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关注理由:细则把失信行为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延续期限,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身合规安排。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2月5日发布通知,就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提出五方面要求,包括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产能调控、推动市场供需平衡、化解防范产能过剩风险和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关注理由:通知从投资、产能、生产规模到合规经营逐项收紧,电子烟生产企业可据此对照核定产能与出口合规要求。
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从产业概况、监管法制和体制、政策措施、国际合作四部分介绍我国电子烟监管状况。报告称已形成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为基础的“1+2+N”监管制度体系,内销领域重点企业销售额占比超八成。
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月5日,意见发送至donghaoming@tobacco.gov.cn。
关注理由:征求意见稿把投资、产能、生产规模与退出机制串成一条链,企业可据此对照自身产能与许可安排。
全国电子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公开征集2026年度电子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范围涵盖基础标准、通用技术标准、生产制造标准、存储流通标准、检验及评估方法标准等领域。申报分两批,第一批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第二批2026年6月30日截止,上报单位须提交项目建议书、申报书、草案及预研报告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