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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oogle 新闻80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6年第2号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由中国电子商会转载,具体修订内容尚未在摘要中披露。

    关注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2026年第2号公告集中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从业者可据此对照现行合规依据的变化。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3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6年第2号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等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注理由:公告逐条列出7份文件的修订内容,涉及总量管理、核定产能和追溯二维码,从业者可据此对照调整生产与出口安排。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0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5月27日发布《关于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明确各级烟草专卖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合法、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等原则。

    关注理由:意见把电子烟生产经营资格纳入裁量基准,并明确首违不罚、暂停整顿与取消资格的具体标准,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5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印发《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共5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管理,公示期分别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1年、最短1年最长3年。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许可证延续审批中原则上核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非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被评为D级的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关注理由:细则把失信行为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延续期限,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身合规安排。

  1. 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88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2月5日发布通知,就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提出五方面要求,包括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产能调控、推动市场供需平衡、化解防范产能过剩风险和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关注理由:通知从投资、产能、生产规模到合规经营逐项收紧,电子烟生产企业可据此对照核定产能与出口合规要求。

  1. 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88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将无烟气烟草制品按卷烟或烟丝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明确无烟气烟草制品是含烟碱(尼古丁)成分、通过口用鼻用或外用等方式使用且不产生烟气的烟草制品,包括尼古丁袋(片、贴)、含烟、嚼烟、膏烟、溶烟、嗅烟等,按卷烟或烟丝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注理由:公告将尼古丁袋等无烟气烟草制品按卷烟或烟丝管理,相关生产经营者需对照许可要求调整业务。

  1. Google 新闻7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材料仅提供标题,意见的具体条款、涉及环节和施行安排尚未披露。

    关注理由:国务院办公厅层面部署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涉及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协同。

  2. 电子烟专委会 · 监管动态88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意见,明确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提出全链条打击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违法活动。意见要求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打击制售“上头电子烟”、不含烟碱电子烟等行为,并加快实现海关和烟草专卖部门电子烟出口信息联网即时反馈。

    关注理由:文件把电子烟出口回流、互联网违法销售和口含烟等新型涉烟产品一并纳入全链条打击范围,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