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 1 天前精选AI 评分82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进一步加强烟碱(盐)监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碱(盐)监管的公告
AI 导读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明确用于无烟气烟草制品和其他涉烟产品的烟用烟碱(盐)按照烟丝管理,应当从烟草中提取、制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电子烟用烟碱(盐)的管理仍按《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现行规定执行;用于医药、农药、化工、生物、科研等领域的烟碱(盐)除遵守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关注理由
公告把烟用烟碱(盐)按烟丝管理,并重申电子烟用烟碱(盐)按现行规定执行,相关企业可据此核对原料来源与许可要求。
来源: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 · eccc.ce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