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取消电子烟雾化设备等产品出口退税 2027年4月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10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9号),自2027年4月1日起取消电子烟雾化设备、烟碱及其盐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涉及8543400010等4项税号。
关注理由:两轮退税取消覆盖全部主要出口品类,代工与品牌方可据此重估报价、订单节奏和生产布局。
财政部、税务总局10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9号),自2027年4月1日起取消电子烟雾化设备、烟碱及其盐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涉及8543400010等4项税号。
关注理由:两轮退税取消覆盖全部主要出口品类,代工与品牌方可据此重估报价、订单节奏和生产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