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印第安纳州以“外国对手产品”为由要求Elf Bar、Lost Mary、MR FOG、iJOY等电子烟停售,部分产品补件后恢复可售
美国印第安纳州以“外国对手产品”为由,要求Elf Bar、Lost Mary、MR FOG、iJOY等电子烟停售,部分产品在补件后恢复可售。
美国印第安纳州以“外国对手产品”为由,要求Elf Bar、Lost Mary、MR FOG、iJOY等电子烟停售,部分产品在补件后恢复可售。
三部门拟发文,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该消息由新浪财经报道,材料仅提供标题,未披露文件名称、具体部门及征求意见期限等细节。
三部门拟发文加强电子烟监管,明确严禁以医疗器械名义制售电子烟。该消息由搜狐网报道,具体文件名称、发布机构和征求意见期限尚未披露。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就《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告名称显示其内容为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烟草局等部门明确严禁以医疗器械、食品等名义制售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9日。
关注理由:三部门联合征求意见,明确不含烟碱电子烟属伪劣电子烟、雾化器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经营主体可据此对照调整产品与渠道安排。
三部门拟发文,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该消息由澎湃新闻报道,材料仅提供标题,未披露文件名称、具体部门、征求意见期限及监管措施细节。
2026年下半年以来,浙江台州、广东湛江及中澳海关合作等多起跨境涉烟走私大案接连告破。浙江台州临海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海警两次截断同一走私黑链,合计查获走私卷烟8.2万余条,案值超1700万元,抓获14人,扣押渔船2艘。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10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9日。
关注理由: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含烟碱电子烟属伪劣电子烟,并划清雾化器与医疗器械边界,相关经营主体可据此对照自查。
2026年10月3日,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发布5起涉烟违法案件,涉及海口、东方、三亚、儋州等地,涵盖非法经营、无证经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类型。
中国法院报对非法销售电子烟作出类型化司法认定。具备电子烟专营专卖资格的主体销售伪劣电子烟,金额5万元起按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不具备资格销售符合国标电子烟按非法经营罪论处;既无资格又售伪劣产品并假冒注册商标的,构成三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2026年10月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志富、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刘啸的文章《非法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类型化司法认定》,中国法院网同日全文刊载。
俄亥俄最高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电子烟诉讼,焦点在于州政府能否依据消费者保护法限制电子烟销售。案件核心争议为州消费者保护法是否授权州政府对电子烟销售施加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其中专门条款对电子烟监管作出制度安排,要求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文章指出,当前电子烟产品出口回流现象有所抬头,不法分子利用出口回流、变相改造产品、使用简易制烟机械等方式规避监管,需紧盯生产、批发、运输、销售、进出口等环节全链条打击。
美国电子烟技术协会(VTA)在诉讼中败诉,阿拉巴马州电子烟新法得以继续实施。该法限制非美国制造以及未获FDA授权的电子烟产品。
东方烟草报转载文章汇总广东、江苏、山东三省烟草专卖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的做法与战果。
警方查处一处生产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的黑作坊,抓获10名嫌疑人,查处涉案金额超300万元。
金边宪兵查处一处非法电子烟销售点,查获电子烟1300余件,并拘捕店主。
1月18日至19日,2026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出席并讲话,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民作工作报告。会议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要求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系统提升电子烟和新的涉烟监管效能,并加强重点领域穿透式监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1月5日发布通知,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月14日。细则共5章30条,规定信用采集、失信认定、信用评级、信息公开、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置最长3个月、1年、3年公示期,企业信用等级分A、B、C、D四级。
关注理由:细则将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有效期与抽查频次,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查信用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材料仅提供标题,意见的具体条款、涉及环节和施行安排尚未披露。
关注理由:国务院办公厅层面部署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涉及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协同。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提出全链条打击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违法活动。意见要求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打击制售“上头电子烟”、不含烟碱电子烟等行为,并加快实现海关和烟草专卖部门电子烟出口信息联网即时反馈。
关注理由:文件把电子烟出口回流、互联网违法销售和口含烟等新型涉烟产品一并纳入全链条打击范围,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