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拟发文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
三部门拟发文,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该消息由新浪财经报道,材料仅提供标题,未披露文件名称、具体部门及征求意见期限等细节。
三部门拟发文,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该消息由新浪财经报道,材料仅提供标题,未披露文件名称、具体部门及征求意见期限等细节。
烟草局等部门明确严禁以医疗器械、食品等名义制售电子烟。
2026年10月3日,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发布5起涉烟违法案件,涉及海口、东方、三亚、儋州等地,涵盖非法经营、无证经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类型。
中国法院报对非法销售电子烟作出类型化司法认定。具备电子烟专营专卖资格的主体销售伪劣电子烟,金额5万元起按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不具备资格销售符合国标电子烟按非法经营罪论处;既无资格又售伪劣产品并假冒注册商标的,构成三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2026年10月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志富、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刘啸的文章《非法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类型化司法认定》,中国法院网同日全文刊载。
警方查处一处生产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的黑作坊,抓获10名嫌疑人,查处涉案金额超300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材料仅提供标题,意见的具体条款、涉及环节和施行安排尚未披露。
关注理由:国务院办公厅层面部署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涉及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协同。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提出全链条打击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违法活动。意见要求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打击制售“上头电子烟”、不含烟碱电子烟等行为,并加快实现海关和烟草专卖部门电子烟出口信息联网即时反馈。
关注理由:文件把电子烟出口回流、互联网违法销售和口含烟等新型涉烟产品一并纳入全链条打击范围,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