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1月5日发布通知,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月14日。细则共5章30条,规定信用采集、失信认定、信用评级、信息公开、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置最长3个月、1年、3年公示期,企业信用等级分A、B、C、D四级。
关注理由:细则将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有效期与抽查频次,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查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