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签署AB 762法案 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
美国加州州长纽森签署AB 762法案,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2027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或进口内置电池的新型及翻新电子烟设备,2028年1月1日起禁止零售。法案授权州、市、县三级执法,首次违规罚款50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2000美元,违规零售商可被吊销烟草零售许可证。
美国加州州长纽森签署AB 762法案,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2027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或进口内置电池的新型及翻新电子烟设备,2028年1月1日起禁止零售。法案授权州、市、县三级执法,首次违规罚款50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2000美元,违规零售商可被吊销烟草零售许可证。
美国加州州长纽森签署AB 762法案,成为美国最新一个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的州,法案2027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2027年起禁止制造或进口内置电池的新型及翻新电子烟设备,2028年起禁止零售销售,合法销售产品须同时具备可充电电池和可重复填充或可更换的烟弹组件。违规零售罚款按次递增,首次500美元、第二次100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2000美元,并可吊销烟草零售许可证。
三部门拟发文加强电子烟监管,明确严禁以医疗器械名义制售电子烟。该消息由搜狐网报道,具体文件名称、发布机构和征求意见期限尚未披露。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9日。
关注理由:三部门联合征求意见,明确不含烟碱电子烟属伪劣电子烟、雾化器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经营主体可据此对照调整产品与渠道安排。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10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9日。
关注理由: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含烟碱电子烟属伪劣电子烟,并划清雾化器与医疗器械边界,相关经营主体可据此对照自查。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2月5日发布通知,就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提出五方面要求,包括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产能调控、推动市场供需平衡、化解防范产能过剩风险和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关注理由:通知从投资、产能、生产规模到合规经营逐项收紧,电子烟生产企业可据此对照核定产能与出口合规要求。
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从产业概况、监管法制和体制、政策措施、国际合作四部分介绍我国电子烟监管状况。报告称已形成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为基础的“1+2+N”监管制度体系,内销领域重点企业销售额占比超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