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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周六
  1. 电烟合规30

    美国加州签署AB 762法案 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

    美国加州州长纽森签署AB 762法案,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2027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或进口内置电池的新型及翻新电子烟设备,2028年1月1日起禁止零售。法案授权州、市、县三级执法,首次违规罚款50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2000美元,违规零售商可被吊销烟草零售许可证。

  2. 电烟合规23

    美国加州州长纽森签署AB 762法案 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

    美国加州州长纽森签署AB 762法案,成为美国最新一个禁止一次性尼古丁电子烟的州,法案2027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2027年起禁止制造或进口内置电池的新型及翻新电子烟设备,2028年起禁止零售销售,合法销售产品须同时具备可充电电池和可重复填充或可更换的烟弹组件。违规零售罚款按次递增,首次500美元、第二次100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2000美元,并可吊销烟草零售许可证。

10月9日周五
9月3日周四
7月11日周六
  1. Google 新闻80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6年第2号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由中国电子商会转载,具体修订内容尚未在摘要中披露。

    关注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2026年第2号公告集中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从业者可据此对照现行合规依据的变化。

7月3日周五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3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6年第2号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等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注理由:公告逐条列出7份文件的修订内容,涉及总量管理、核定产能和追溯二维码,从业者可据此对照调整生产与出口安排。

5月27日周三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0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5月27日发布《关于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明确各级烟草专卖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合法、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等原则。

    关注理由:意见把电子烟生产经营资格纳入裁量基准,并明确首违不罚、暂停整顿与取消资格的具体标准,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

4月28日周二
  1. 电子烟专委会 · 监管动态22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召开2026年全市电子烟监管工作会议 部署推进电子烟监管体系2.0版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近日召开2026年全市电子烟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全市电子烟监管工作,在全市烟草商业系统部署推进电子烟监管体系2.0版。会议提出坚持“强规则、严监管”工作导向,并就2026年工作从监管法治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三方面提出要求。

3月26日周四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5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印发《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共5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管理,公示期分别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1年、最短1年最长3年。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许可证延续审批中原则上核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非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被评为D级的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关注理由:细则把失信行为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延续期限,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身合规安排。

2月13日周五
  1. 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88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2月5日发布通知,就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提出五方面要求,包括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产能调控、推动市场供需平衡、化解防范产能过剩风险和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关注理由:通知从投资、产能、生产规模到合规经营逐项收紧,电子烟生产企业可据此对照核定产能与出口合规要求。

1月9日周五
  1. 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88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将无烟气烟草制品按卷烟或烟丝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明确无烟气烟草制品是含烟碱(尼古丁)成分、通过口用鼻用或外用等方式使用且不产生烟气的烟草制品,包括尼古丁袋(片、贴)、含烟、嚼烟、膏烟、溶烟、嗅烟等,按卷烟或烟丝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注理由:公告将尼古丁袋等无烟气烟草制品按卷烟或烟丝管理,相关生产经营者需对照许可要求调整业务。

1月6日周二
  1. 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40

    国家烟草专卖局更新获得认证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科〔2025〕180号文更新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深圳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通过审查认证。该通知依据国烟科〔2022〕81号文要求发布,发往各省级烟草专卖局、郑州烟草研究院、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12月27日周六
  1. 电子烟专委会 · 监管动态62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

    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从产业概况、监管法制和体制、政策措施、国际合作四部分介绍我国电子烟监管状况。报告称已形成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为基础的“1+2+N”监管制度体系,内销领域重点企业销售额占比超八成。

12月19日周五
  1. Google 新闻7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材料仅提供标题,意见的具体条款、涉及环节和施行安排尚未披露。

    关注理由:国务院办公厅层面部署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涉及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协同。

  2. 电子烟专委会 · 监管动态88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意见,明确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提出全链条打击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违法活动。意见要求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打击制售“上头电子烟”、不含烟碱电子烟等行为,并加快实现海关和烟草专卖部门电子烟出口信息联网即时反馈。

    关注理由:文件把电子烟出口回流、互联网违法销售和口含烟等新型涉烟产品一并纳入全链条打击范围,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