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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周五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3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6年第2号修订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号,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管理细则》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等7份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注理由:公告逐条列出7份文件的修订内容,涉及总量管理、核定产能和追溯二维码,从业者可据此对照调整生产与出口安排。

5月27日周三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0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5月27日发布《关于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明确各级烟草专卖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合法、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等原则。

    关注理由:意见把电子烟生产经营资格纳入裁量基准,并明确首违不罚、暂停整顿与取消资格的具体标准,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边界。

3月26日周四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5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印发《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共5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管理,公示期分别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1年、最短1年最长3年。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许可证延续审批中原则上核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非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被评为D级的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关注理由:细则把失信行为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延续期限,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身合规安排。

1月9日周五
  1. 电子烟专委会 · 通知公告88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将无烟气烟草制品按卷烟或烟丝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明确无烟气烟草制品是含烟碱(尼古丁)成分、通过口用鼻用或外用等方式使用且不产生烟气的烟草制品,包括尼古丁袋(片、贴)、含烟、嚼烟、膏烟、溶烟、嗅烟等,按卷烟或烟丝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注理由:公告将尼古丁袋等无烟气烟草制品按卷烟或烟丝管理,相关生产经营者需对照许可要求调整业务。

1月5日周一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2

    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1月5日发布通知,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月14日。细则共5章30条,规定信用采集、失信认定、信用评级、信息公开、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置最长3个月、1年、3年公示期,企业信用等级分A、B、C、D四级。

    关注理由:细则将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并挂钩许可证有效期与抽查频次,持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可据此对照自查信用风险。

12月27日周六
  1. 电子烟专委会 · 监管动态62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

    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从产业概况、监管法制和体制、政策措施、国际合作四部分介绍我国电子烟监管状况。报告称已形成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为基础的“1+2+N”监管制度体系,内销领域重点企业销售额占比超八成。

12月25日周四
  1. 电子烟专委会 · 政策法规85

    国家烟草专卖局就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月5日,意见发送至donghaoming@tobacco.gov.cn。

    关注理由:征求意见稿把投资、产能、生产规模与退出机制串成一条链,企业可据此对照自身产能与许可安排。